(一)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%
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自2022年1月1日起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自2022年1月1日起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%在税前摊销。
(二)延长亏损结转年限
自2018年1月1日起,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,其资格获得前五年内未弥补的亏损,可允许结转至后续年度进行弥补,结转年限从原来的五年延长至十年。
(三)增强对小型及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
应清理并纠正金融服务中的不合理收费,有效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。同时,加强小金融机构的服务定位,专注于为小型及微型企业、社区、居民及农业领域提供服务。在确保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,促进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。
(四)高新技术企业培育
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估标准主要涵盖科技人员、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三个方面,这些标准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求有部分重叠。通过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估,可以激励企业进一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,从而享受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免在内的多项优惠政策。
(五)增强政府项目申请竞争力
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是参与某些政策项目(例如:创新能力提升计划、创新创业竞赛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补贴等)的先决条件,同时也是申请其他政府项目时的重要加分项。
(六)品牌形象的提升
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由科技部颁发,是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官方认可。一旦企业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,即表明其在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方面得到了政府及市场的双重认可。这不仅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,还能增强潜在客户对企业的信任,为企业开拓更广阔的商业前景。